西原借款并不仅仅只是一个经济上借款,它同时反映的是日本当时的对华政策。所以,通过分析这份借款,我们可以清楚把握当时日本对华政策的侵略本质。在中国接受这份借款合同之后,日本便开始在华大肆推行大陆政策。那么,日本当时的对华政策对两国有何影响呢?
1、西原借款之日本对华经济政策特点
日本企图通过“西原借款”加强对中国政治、经济、资源、铁路等方面的侵略。政治上,日本把段祺瑞变成了自己忠实的政治工具,并企图排斥其他非亲日派的政治势力,以达到在政治上单独控制中国政府的目的。
经济上,对交通银行进行借款来操纵中国的财政、金融和交通命脉。“交通银行是与中国银行一同管理中国国库的一个金融机构,拥有纸币的发行权,在全国各地设有支行七十余处”但自袁世凯帝制以后,交通银行乱发纸币,“信用大坏,纸币既不能兑换,汇兑机能亦失。”第一次交通银行借款“不求其他任何利权,这不外想要表示我方对华的诚意援助并加以诱导而已”,这起到了“真正的”经济借款的前哨作用。第二次交通银行借款则完全是日本为达到它的政治目的而使用的诱饵。日本为了促使中德断交并拉拢中国站在日本一边,向交通银行提供了2000万日元的借款为条件,以说服段祺瑞政府追随日本参加协约国。章宗祥也曾说“交通银行第二次借款,名义上为整理业务,已引起了日本外交方面的异议,说有政治性质,……当经说明交行整理业务需款向三银行借款纯系同业通融性质,与政府无关”,几经波折,双方才签订了合同。
在“西原借款”中,铁路借款占有很重要的位置,这绝不是偶然,它是日本在华推行其大陆政策,扩大在华势力范围,在中国内地建立所谓优势地位的一种重要手段,也是帝国主义列强在华惯用的侵略方式。八项借款中有三项与铁路有关,共计5000万日元。皖系北洋政府为获取内战军费,竟轻而易举地将铁路修筑权拱手让与日本,日本也因此大大扩充了它在东北和满蒙的特殊权益。在1918年寺内正毅亲笔所拟的《借款问题及其他》中,明确指出有关山东问题是日本亟待落实的侵略目标。因此在济顺、高徐两铁路借款订立时,日本外相与章宗祥发表中日两国关于山东问题的换文。根据换文的规定,日本拥有在济南、青岛的驻兵权;对于胶济铁路,日本可以通过派遣顾问和本身雄厚的资金和技术达到独占的目的。日后的巴黎和会,日本据此换文,证明中国政府自动承认日本拥有侵略特权的正式文件,从而导致巴黎和会上山东问题交涉的失败。
2、西原借款之日本对华经济政策对两国的影响
就中国方面来说,借款表面上是经济借款,而实际上主要是政治、军事借款。段祺瑞政府依仗寺内内阁的经济支持,没有停止对南方的征伐,也没有停止与北洋军阀中其他派系的摩擦。军阀混战的政治局面带来的两个结果,一是军阀政府的大量搜刮,二是兵灾,最终导致了生产力的破坏,造成了中国积贫积弱状况进一步加剧。而这给中国带来的损害远大于1.45亿银元其本身的价值。 就日本方面而言,西原借款表面上是使日本损失了1.4亿日元贷款,加快了寺内内阁的倒台。然而通过这一系列的借款,日本获取了对华贷款的优先权,为对华通讯电信方面的扩张提供了有利条件。在吉黑林矿借款的利权上,凡涉及两省金矿、森林及其收入的国外借款均需同日本商议,这等于让日本完全控制了林矿主权。在铁路借款中,山东省的济顺和高徐两条铁路原来为德国从民国政府取得的利益,通过这次借款直接转入日本的手中。吉长、吉会、四郑和满蒙四铁路的财产和收入也都被抵押。而日本对这些铁路的控制为其在满洲、内蒙和山东的进一步扩张提供了方便条件。寺内正毅后来曾得意地说:“大隈内阁向中国要求二十一条,惹中国人全体之怨恨,而日本无实在利益。本人在任期间,借与中国之款,三倍于前之数,其实际上扶植日本对中国之权利,何止倍于二十一条。”
综观西原借款始末,可以得到这样一个重要结论:日本在对华交往中存在一个根本性指导原则,即争取日本在华利益最大化。这种以增进日本在华特殊利益扩大化为目标,却冠冕堂皇的声称尊重中国独立的外交方式,其前后矛盾首尾不一的政策,在日对华交涉中经常可以发现。寺内内阁企图以贷款方式建立起独占中国的殖民地经济基础,以达到侵略中国的目的,但是它最终只能变质成直接掠夺中国权益的强盗式的政治性贷款。所以无论是经济渗透、军事征服还是政治诱压,任何手段都是为实现其侵略目的服务的。